三天拍案惊奇

2009-12-28, Monday | [3,476] × { 0 },Posted in Work

  上个礼拜三(就是地铁出事故的第二天),公司新招了一个财务,我辛辛苦苦的帮她装好系统,设置好邮箱,再装很多的财务软件,例如金蝶、用友、网银、开票软件等等,最烦的就是装Microsoft Money了,装好以后还要去网上Update一下,加上网速比较慢,耗费的时间可想而知。

  但是今天新的财务突然没有来上班,从种种迹象表明她辞职不做了。首先财务主管要我把新的财务电脑里面的未读邮件全部转发到她的邮箱里面,其次另一个财务跑过去把她桌子上的所有文件全部拿走了。试用期里面辞职不是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上个星期五我还看到她,怎么今天就辞职了呢,可能这个三天指的是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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