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气温骤降,我星期天下午翻箱倒柜想找一些可以御寒的衣服出来,找来找去都是冬天穿的服装,里面有毛的。现在穿这种衣服好像早了点,要等到再冷一点再穿,不然的话,数九寒冬真正来临的时候就没有衣服穿了。最后一件前公司老板发的蓝色制服映入了我的眼帘(映入眼帘这个成语是小学生作文的必杀技),据说面料是摇粒绒的,手摸上去非常暖和,就是它了。
只是在左胸口有一个明显的大大的公司LOGO,为了不被同事们看见,我整天提心吊胆的,生怕事情败露。穿着以前公司的制服到现在的公司去上班,就像九品芝麻官里面说的一样,用前朝的尚方宝剑来斩本朝的公污员,好大的胆子,想造反啊。经过昨天的试穿,还好没人发现,以后我就可以把胆子放大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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