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东芝笔记本自带的简体中文的Vista家庭版换成英文的XP以后,满心欢喜的把它还给长公主。不料长公主根本不满意,对笔记本横挑鼻子竖挑眼,一会儿说太重了,一会儿说上网的速度太慢,一会儿又说我装的是盗版XP(这倒是真的,我二十块钱买来的),要我到店里面去换一台,换一台用什么理由呢,说速度太慢?
为了给自己的电脑装上正版系统,长公主特意托人给我带来两张盘面很泥心的刻录光盘,一张是英文的XP,一张是英文的Office 2003,号称是她们公司里面的“正”版光盘。但是等我把这张“正”版XP装好以后,所有的驱动程序都装不上了。看来美国人的盗版技术还是太差啦。
用什么理由去换掉它呢?我仔细研究了一下电脑的三包规定,里面说七天里面有质量问题可以去退或者换、十五天里面可以选择换。但是里面的第二十八条也明确指出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今天正好在七天里面,怎么样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弄出点质量问题而又不被检测出来呢,看来只有使出我的杀手锏了。
我从东芝的网站上面下载了一个小小的程序,安装以后再重启就出现了黑屏的情况,好吗,现在连BIOS都进不去了。我马上送到太原路的东芝特约维修点去检修,里面的工程师弄了一会儿以后给我开了一张DOA(生或死?生死格斗?)确认单。哈哈,这下我去赛博数码广场和店里面谈判就有底气了。
太有才了,佩服!